关闭新加坡公司的方式

如果公司计划在新加坡停止业务,无论是由于管理决策、资金短缺、业务迁移、激烈竞争或经济不确定性,关闭业务涉及一系列合规程序和以下几种选择:

撤销注册

这是关闭公司的最简单方式,也是成本最低的方式。 

公司可根据《公司法》第 344 条向会计和公司监管局(ACRA)申请将其名称从登记册中撤销。 如果 ACRA 有理由相信该公司没有开展业务并且能够满足撤销注册标准,ACRA会批准该申请。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获取更多专业建议。

股东自愿清盘

如果董事认为公司能够在清盘开始后的十二个月内全额清偿其债务,公司可以决定自愿清盘。

公司将任命一名清算人或临时清算人来结束其事务并提交《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规定的必要通知。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或寻求专业意见。

债权人自愿清盘

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因为负债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公司可以选择“债权人自愿清盘”。

公司将任命一名清算人或临时清算人来结束其事务并按《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的规定提交。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或寻求专业意见。

强制清盘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根据法院命令被清盘,例如公司无法偿还债务。 法庭可委任一名清盘人结束公司事务。

如果法院未委任清盘人,破产管理署署长为公司的清盘人。 清算人将按《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的规定提交。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或寻求专业意见。

接管

如果指定接管人为公司债权证持有人的利益强制执行接管,公司可能会被置于接管之下。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或寻求专业意见。

司法管理

如果公司或其债权人认为公司处于财务困境但有合理的恢复可能性,法院可应申请命令将该公司置于司法管理之下。 一名外部司法经理将被任命。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法》/《破产、重组和解散法》或寻求专业意见。

与专员联系

关闭/注销公司服务

如果您正在考虑停止您的业务并关闭您在新加坡的公司,最常见的方法是通过 ACRA 提交撤销注册申请。您可以向您的秘书代理寻求协助和了解详细的信息。

在提交关闭/注销公司之前,需要满足或解决某些标准和合规问题。

关闭/注销公司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 344 条,公司可能因各种原因希望关闭,授权人员如董事、公司秘书可向 ACRA 申请从登记册中删除公司名称。最终,该公司的名称将从公司登记册中撤销并解散。

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 公司必须已停止商业交易
  • 公司必须关闭所有银行账户
  • 公司不得涉及任何新加坡境内外的法律诉讼
  • 公司必须没有资产和负债
  • 公司在登记处不能有任何未偿还的罚款或和解提议
  • 公司不得在新加坡税务局 (IRAS) 有任何未偿债务
  • 公司在其他政府部门有任何未偿债务
  • 公司的高级职员(例如董事和公司秘书)不得有任何针对他们的未偿还的 ACRA 传票
  • 董事的详细资料必须与 ACRA 的记录相符
  • 公司必须获得每个股东的同意书并所有股东必须同意撤销注册

申请关闭/注销公司

被授权人员可通过BizFile+在线提交申请注销公司。

关闭/注销公司的流程

  1. 申请获得批准后,ACRA将在14天内发送解散通知, 分别寄到该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其管理人员(如董事、公司秘书和股东)的住址。
  1. 注销申请获批30天后,如无异议,ACRA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公司名称。
  1.   第一次宪报通知后 60 天,如果没有异议,ACRA 将再次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将从登记册中删除。将说明公司被注销的日期。这被称为最终公报通知。

整个过程至少需要4-6个月。

反对除名的提出

任何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对取消申请提出异议。本次交易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果 ACRA 收到任何反对意见,他们将通知公司。

公司有 2 个月的时间来解决此事。如果公司不能在2个月内解决,取消申请将失效。公司只有在异议被清除后才能提交新的申请。

公司被除名后, 根据法院命令,公司可以在公司名称被删除之日起 6 年内恢复。法院命令必须通过 BizFile+ 提交.

5 年内至少有 3 家公司被 ACRA 取消的董事将被取消担任董事或参与任何公司管理的资格,这将为期 5 年。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获取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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