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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服务

韩中商业顾问提供薪资服务,以满足新加坡企业寻求精简内部运营的需求, 并协助企业遵守《就业法》的立法要求。无论是管理您全体员工的工资还是保护您数据的机密性,还是确保遵守相关法规,我们的专业团队都将能够以可负担的价格支持并提供增值服务。

我们的工资服务包括什么?此类服务的一些例子包括计算员工的月工资、奖金、扣减额和处理年度的年终个人纳税(IR8A),包括非新加坡公民员工的税务清理(IR21)申请。我们的薪资软件系统是根据法定要求生成工资单*。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每半个月或每月计算并处理员工工资
  • 协助公司使用内部薪资系统生成工资单
  • 处理从工资总额到工资净额以及适用的公积金(CPF)、华社自助理事会 (CDAC)基金、回教堂建设和回教社会发展基金 (MBMF)、新加坡印度人发展协会 (SINDA) 基金、欧亚社区基金会 (ECF)、技能发展税(SDL)计算
  • 各种津贴的中央公积金计算
  • 计算各种情况下的奖金和薪酬
  • 加班费的计算和支付
  • 计算新员工和辞职员工的未完成月份
  • 代替终止付款通知
  • 休息日或公众假期工作报酬
  • 年假或病假工资
  • 扣除缺勤工资或无薪休假
  • 编制每月工资汇总报告
  • 向中央公积金委员会登记中央公积金号码
  • 线上每月提交中央公积金供款
  • 线上更新公司与员工资料
  • 准备年终个人纳税单(IR8A),包括辞职或离职员工
  • 通过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 (AIS)提交报税表给税务局,包括辞职或离职员工
  • 外国人离境税务计算,包括停止受雇于他们、到海外任职或离开新加坡三个月以上前至少一个月提交税务清理(IR21表格)
  • 就工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如提前解雇、裁员、国民服役人员服务工资和产假

法定要求

*从2016年7月起,公司必须向员工发放逐项*工资单。一些法定要求包括:

  • 印制和分发工资单
  •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在线提交给CPF委员会
  • 编制并提交年终纳税申报单(IR8A)和相关附录
  • 向国内税务局(IRAS)线上提交年终纳税申报表
  • 在停止工作、开始海外派驻或离开新加坡超过三个月前至少一个月提交IR21表格

从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雇主必须向《就业法》涵盖的员工发放逐项工资单。以下是一些详细要求,例如需要包括哪些项目,以及何时/如何分发工资单:

*逐项工资单

何时给予 如何给予
薪资单必须与工资一并支付 电子或纸质版本,包括手写
项目包括

工资单必须包括以下项目(如适用)

01. 雇主名称
02. 雇员全名
03. 支付日期
04. 基本工资
05. 工资周期(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06. 津贴支付
07. 其他额外付款,如奖金、公共假日工资
08. 扣除额,如员工公积金缴交
09. 超时工作时数
10. 超时工资
11. 超时工资支付周期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12. 净工资

你知道吗?

不支付工资将违反新加坡雇佣法令。你的雇主必须根据你的雇佣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你的工资。

如果您没有按时收到工资,请与您的雇主联系并了解拖欠工资原因,以及确认是否可以恢复原订支付计划。

如果您的雇主没有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提出与雇佣相关的索赔,或向您的工会寻求援助,为您和雇主提供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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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薪资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1. 我听过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AIS)。IR8A和AIS之间有什么区别?我应该使用哪一种?

法律《所得税法》第68(2)条要求雇主在每年3月1日前为在新加坡就业的员工编制IR8A表,包括附录8A、附录8B或IR8S表(如适用)。原件报表无需提交给税务局。

AIS允许雇主以电子方式向税务局提交雇员的就业收入。IR8A(包括IR8S、附录8A、附录8B(如适用))的原件则无需分发给员工。员工在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可以参考工资单了解其就业收入的详细信息,并在myTax Portal上查看其自动包含的信息。

自2022年起,拥有5名或5名以上雇员的雇主必须使用AIS。不过,雇员少于5名的雇主亦可加入AIS。

2. 如果一家公司未能提前一个月向税务局发出完税通知(IR21),该怎么办?

如果您无法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则必须在IR21表格中向税务局提供有效的理由(例如,员工提前递交辞职)。无正当理由不提交或延迟提交的公司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3. 我的员工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离开公司后将继续在新加坡工作。我还需要提交IR21吗?

需要从该员工获取承诺书(LOU),声明他/她不会永久离开新加坡。公司无需为员工提交IR21表格,但必须将LOU保存于公司。

但是,如果该员工正在海外任职或工作,则此LOU不适用。除非该员工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您需要为其在海外任职或受雇办理税务清关手续。

  • 离开新加坡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 雇员将返回新加坡为同一雇主工作,并在雇员离开新加坡期间继续持有同一雇主的有效工作证;和
  • 新加坡雇主在上述期间继续支付雇员的薪酬。

上述规定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因在新加坡就业而附带的海外职位。因此,如果在海外提供的服务不是新加坡就业的附带服务,则仍需办理完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