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

台灣公司成立

在台灣設立公司的優點

  • 台灣地處亞太中心,深具全球生產資源和市場的優勢,從台北飛往西太平洋6個主要城市,包括香港、上海、首爾、東京、新加坡、雪梨的平均飛行時間,僅為3小時
  • 有競爭力的所得稅率,台灣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比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中國等低。增值稅稅率為5%,亦低於日本、韓國、中國和新加坡
  • 銀行作業程序較為簡便,與其他亞洲國家相比,開設公司銀行帳戶並進行國際轉帳相對容易
  • 為了吸引外國專業人士,具有專業知識的外國人可以比許多其他亞洲國家更容易獲得工作許可,並享受優惠的所得稅優惠
  • 台灣政府設立了可適應業務需求不斷變化的專區,10個出口加工區、174個工業園區、3個科技園區,2個農業科技園區、4個環境科技園區及7個自貿區
  • 台灣產業集群分佈大致可分為北部的電子與科技、中部地區的精密機械、南部的石化和重工業。它提供了一個可以滿足客戶需求、迅速提供零組件和產品的產業供應鏈
  • 台灣的知識產權法是公開且透明的,不僅符合根據國際條約制定的基本準則,而且還會根據商業和國際知識產權法的發展進行修訂及更新
  • 台灣優秀的勞動力得益於其普及的教育體系,每年新增超過 30 萬名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根據最近的一項調查,台灣51% 的勞動力至少擁有學士學位

在台灣設立公司的缺點

  • 台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制度是全球性的,這意味著在台灣註冊的企業實體,其境內及境外所得均需計算並繳納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為了降低雙重課稅,台灣的營利事業可以獲得外國所得稅抵減,以抵消其在外國支付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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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設立台灣公司

選擇公司型態

首先,您需要選擇一個在台灣註冊的商業型態,彙總表如下供您參考。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
最低資本額

新台幣1元

(附註1)

新台幣1元

(附註1)

不適用
商業活動

列入公司章程

可能需要申請特別許可

(例如旅遊、物流業)

列入公司章程

可能需要申請特別許可

(例如旅遊、物流業)

如:市場調查、議價及簽約

(不可銷售)

最低成員

股東 : 1 自然人或企業

董事 : 1 自然人

(附註2)

負責人 : 1 自然人負責人 : 1 自然人
有限責任是,僅限出資額不適用不適用
審計要求取決於公司收入/資本額/員工人數/行業別取決於公司收入/資本額/員工人數/行業別不適用
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20%不適用
營業稅率5%5%
股利或盈餘匯出扣繳稅率21%不適用不適用

附註1: 當地規則要求資本應能夠支付初始運營成本和費用

附註2: 2個股東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需指派一位監察人

設立公司需要之文件

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預查申請投資許可開立籌備處銀行帳戶資本額匯入公司註冊登記稅籍登記開立正式銀行帳戶

名稱預查

外國投資人應先選擇公司的中文名稱,申請預查及保留名稱時,應填寫台灣公司的基本資料,如:業務活動、代表人姓名、電話號碼和地址。

申請投資許可

外國投資人須向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提交投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開立籌備處銀行帳戶

在此階段需要開設一個預備銀行帳戶以進行注資,由於現階段台灣公司尚未成立,其性質為代表人名下的個人帳戶。

資本額匯入

資金應從投資人的海外銀行帳戶以外幣進行匯款,如投資人欲從其台灣銀行帳戶匯款,則須向投資審查委員會說明資金來源。

公司註冊登記

擬設立公司投資額為新台幣5億元以上者,投資人應向經濟部商務司申請公司登記。 否則,投資人應依登記地點,向當地市政府或經濟部中部地區辦公室提出申請。 設立位於出口加工區、科技園或自貿區者,投資人應直接向該區或園區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稅籍登記

投資人必須向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請並登記在台業務。

開立正式銀行帳戶

最後,投資人需要將儲備處銀行帳戶轉換為正式銀行帳戶。

時程

政府處理時間約為 2 至 3 個月。

需要文件 – 個人股東及董事

  • 護照影本
  • 授權書
  • 投資計畫書 (包括台灣公司的商業模式及財務預測)

需要文件 – 公司股東

  • 公司登記證
  • 公司章程
  • 授權書
  • 組織架構
  • 直接或間接持有台灣公司的公司股東及董事名冊 (至自然人為止)
  • 直接或間接持有25%股東之護照影本
  • 投資計畫書 (包括台灣公司的商業模式及財務預測)

分公司

名稱預查申請投資許可開立籌備處銀行帳戶資本額匯入公司註冊登記稅籍登記開立正式銀行帳戶

名稱預查

外國投資人應先選擇台灣分公司的中文名稱,申請預查及保留名稱時,應填寫台灣公司的基本資料,如:業務活動、代表人姓名、電話號碼和地址。

申請投資許可

外國投資人須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提交投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開立籌備處銀行帳戶

在此階段需要開設一個預備銀行帳戶以進行注資,由於現階段台灣公司尚未成立,其性質為代表人名下的個人帳戶。

資本額匯入

資金應從投資人的海外銀行帳戶以外幣進行匯款。

需要來台灣嗎?

在公司註冊過程中來到台灣的唯一原因,是因為大多數當地銀行要求公司負責人親自到銀行進行開戶。 因此,如果您想指派外國人作為公司負責人,則該負責人需要來台2次,以完成開立銀行帳戶作業。

台灣的銀行可分為三大類:國有銀行、民營銀行和外資銀行。一些銀行可以接受以委託書(POA)的方式進行開戶,不用親自來台灣。

國有銀行

在國有銀行開設銀行帳戶非常容易,但他們大多不接受委託書,而是要求負責人親至銀行以進行開戶。

民營銀行

民營銀行為客戶提供較多的彈性,比國有銀行更積極地招攬客戶,但每家民營銀行都有各自的政策,關係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外資銀行

外資銀行為客戶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例如有些銀行接受 POA,而有些銀行會安排網絡會議,他們往往會要求客戶達到特定規模,例如年銷售額、資本金額或符合某些行業。他們的目標客戶通常是大型跨國公司。

在公司註冊過程中選擇一家合適的銀行開設銀行帳戶很重要,若與銀行在設立公司過程中溝通不暢,則可能嚴重拖延,因此建議您指派台灣人作為負責人,或會說中文者來協助銀行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