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稅務居民身分完整指南 

台灣稅務居民身分完整指南 

台灣報稅期限

台灣具備良好的營商環境與生活品質,政府亦提供多項財務及租稅優惠,以吸引外國投資人。這些措施包括針對在台灣設立居所或營運據點的個人與企業所提供的特別租稅待遇。若要充分運用相關優惠,了解台灣不同類型的稅務居民身分至關重要。 

了解台灣稅務居民身分

台灣稅務居民身分,是指個人在台灣稅法下是否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在台灣,個人於綜合所得稅上屬於「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主要取決於:(1) 是否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以及 (2) 在同一課稅年度(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內於台灣停留的天數。居住者原則上須申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台灣法規,亦可能須申報特定海外所得,包括符合條件時納入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的項目。個人綜合所得稅由財政部及各地區國稅局主管,財政部所屬國稅局亦發布居留日數計算等相關指引。 

此一完整稅制反映出台灣維持穩健及透明財政政策的承諾。 

台灣稅務居民身分的類型

停留期間

在台灣,稅務居民身分可依個人在一個曆年內的停留期間判定。個人如在同一年度內於台灣居留滿 183 天,通常會被認定為稅務居民;未滿 183 天者,則通常屬於稅務非居住者。對於在台灣無戶籍的外國人士,稅務機關說明,在同一課稅年度內於台灣居留滿 183 天者,就所得稅而言,通常屬於「居住者」。 

住所

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不論停留時間長短,均可能被視為稅務居民。「住所」是一項法律概念,並不等同於單純擁有不動產。住宅、家庭關係或其他連結可能是相關事實,但台灣的稅務居民身分判斷,重點在於個人是否在台灣有住所;如無住所,則依稅務機關指引,判斷其於該課稅年度是否符合在台居留滿 183 天的標準。 

稅務居民必須申報並繳納其全球所得的相關稅款,包括於海外取得的所得。 

企業實體

企業在台灣的稅務居民身分,會依其設立地、營業活動、管理地點及在台灣從事的活動等因素判斷。就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言,在台灣設立或登記的營利事業,通常應依台灣規定,就其應稅所得辦理申報。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外國營利事業,通常被視為非居住者。台灣課稅時,一般會著重於該企業是否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以及是否在台灣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從而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施行規定產生申報或扣繳義務。稅務機關另就設有常設機構或營業代理人的外國營利事業發布具體申報指引。 

非居住者的定義

台灣的非居住者可依停留期間分為「超過 90 天但未滿 183 天」及「不超過 90 天」兩類。依稅務機關的外僑綜合所得稅指引,個人在台灣居留不超過 90 天,或超過 90 天但未滿 183 天者,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通常按適用扣繳率就源扣繳。 

此外,非居住者如取得通常不屬扣繳範圍的特定所得,例如部分財產交易所得或其他指定所得,可能須依稅務機關發布的規定,在離境前辦理申報並繳納稅款。 

成為台灣稅務居民的條件

個人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於台灣居留超過 183 天,或在台灣設有戶籍或登記居所時,可能被視為台灣稅務居民。就個人而言,稅務機關採用的主要判斷標準為:(1) 在台灣有住所;或 (2) 對於在台灣無住所或無戶籍者,於該課稅年度內實際在台居留滿 183 天。 

「自成為居民後的第一個完整年度之 1 月 1 日起,無論有無所得,均須申報年度所得稅」這項說法應審慎理解。是否須申報,可能取決於納稅義務人是否有應稅所得及其他具體情況,因此應依個案查核稅務機關的最新指引。 

台灣所得稅申報期限

台灣的課稅年度與曆年一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個人通常須於次年 5 月 31 日前申報綜合所得稅。例如,2022 年度所得稅的申報期限為 2023 年 5 月 31 日。 

稅務機關公布的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通常為次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如 5 月 31 日適逢例假日,或財政部另行公告延長期限,部分年度的截止日可能順延。例如,稅務機關曾於近期申報年度將期限延長至 6 月初。 

稅務居民的稅額計算

台灣採用累進稅率制度,所得越高,適用稅率也越高。2026 年度的課稅級距如下: 

  • 綜合所得淨額新台幣 610,000 元以下:稅率 5%。 
  • 新台幣 610,001 元至 1,380,000 元:稅率 12%,累進差額新台幣 42,700 元。 
  • 新台幣 1,380,001 元至 2,770,000 元:稅率 20%,累進差額新台幣 153,100 元。 
  • 新台幣 2,770,001 元至 5,190,000 元:稅率 30%,累進差額新台幣 430,100 元。 
  • 新台幣 5,190,001 元以上:稅率 40%,累進差額新台幣 949,100 元。 

此一制度使納稅義務隨所得增加而逐級提高。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布的「2024 至 2025 年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採用上述相同級距。稅務機關亦已發布調高級距後的 2026 年度累進稅率表,因此讀者在計算稅額前,應確認申報所得年度所適用的稅率表。 

報稅所需的重要文件

外籍人士申報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所需文件包括外僑居留證(ARC)及護照正本與影本。此外,亦須準備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以及因在台提供勞務而由境外支付的所得證明。 

如委任代理人辦理申報,則須提交納稅義務人簽名且簽名式樣與護照相符的委任書,以及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外僑居留證與護照影本。 

其他重要文件可能包括納稅義務人存摺影本、入出境證明,以及委任與受任書。備妥這些文件,有助於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完整申報各項所得與納稅義務,簡化申報流程並確保符合台灣稅務法規。 

實際所需文件可能因所得類型及申報方式而異,例如臨櫃申報、使用外籍人士網路申報系統或委由代理人申報。納稅義務人應以國稅局最新發布的外籍人士申報說明為準,準備適用文件。 

免稅額、扣除額與租稅協定

台灣稅法為居住者提供多項免稅額與扣除額,包括納稅義務人、配偶及每名受扶養親屬各新台幣 101,000 元的免稅額。申報人可選擇標準扣除額(單身申報新台幣 136,000 元;有配偶者新台幣 272,000 元)或列舉扣除額。列舉扣除項目包括捐贈、災害損失、醫藥及生育費;申報時須檢附相關原始單據。此外,台灣與多個國家簽有所得稅協定,可就特定類型所得降低稅率。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按年度公布外籍人士申報綜合所得稅適用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一覽表,例如列示至 2025 年度為止的近期個人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相關金額可能定期調整,因此應確認實際申報所得年度所適用的金額。 

線上查詢退稅進度

如欲線上查詢退稅進度,可前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並依系統要求提供所得年度、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出生日期及其他資料。 

由 Premia TNC 協助您順利履行台灣稅務義務

若您不確定自己的稅務居民身分,或需要專業協助申報台灣所得稅,Premia TNC 可為您提供支援。我們協助客戶判定稅務居民身分、計算應納稅額,並及時準備及提交所得稅申報資料。 

我們經驗豐富的稅務專業團隊致力協助您充分運用可適用的扣除額及抵減優惠,同時降低因未繳稅款而產生罰鍰或利息的風險。透過 Premia TNC 的專業知識及客製化服務,您可更有效率且更有信心地因應台灣稅務法規。 

如何正確計算 183 天及應保留哪些證明

外籍人士在台灣屬於居住者或非居住者,通常取決於其在同一課稅年度(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內實際在台的天數。居留日數可能影響適用的課稅方式,例如居住者累進稅率或非居住者扣繳方式,以及申報程序,因此務必審慎計算。 

實務日數計算要點

  • 計算實際在台日數: 計算課稅年度內實際在台灣的天數。建議製作簡單的入出境紀錄表,記下抵達及離境日期,並與護照入出境章及可取得的官方紀錄核對。 
  • 保留證明文件: 妥善保存護照個人資料頁、外僑居留證(如適用)及旅行證明。如因租稅協定或行政程序需要,移民主管機關可核發入出境日期證明;國稅局在審查外籍納稅義務人的居住者身分時,通常會接受相關文件作為佐證。 
  • 留意 183 天門檻: 如居留日數接近 183 天,應確認旅行計畫的變動會如何影響身分。僅相差數日,即可能決定您須以居住者身分申報(並可能適用居住者的免稅額及扣除額),或按非居住者扣繳方式課稅。 
  • 切勿僅以簽證類別推定身分: 所得稅上的居住者身分,是依住所及居留日數等稅法標準判斷,並非單純取決於持有何種簽證。 

如有疑問,應參照國稅局發布的外籍人士綜合所得稅指引,並妥善整理居留日數證明,以備稅務機關要求說明時使用。 

居留證明與稅務居住者證明的區別

本文常見問答曾提及「居留證明」由當地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核發。更新說明:如欲申請租稅協定優惠,例如適用所得稅協定下的較低扣繳率或免稅待遇,通常需要的是由稅務機關(國稅局)核發的居住者證明,而非由戶政機關核發的戶籍或居住文件。 

何時可能需要居住者證明

如欲在另一個租稅管轄區主張所得稅協定待遇,例如股利、利息或權利金適用較低扣繳稅率,或依協定適用營業利潤相關規定,外國稅務機關通常會要求提供證明,以確認申請人就租稅協定而言屬於台灣居住者。 

通常如何透過官方管道辦理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居住者證明申請書;台灣政府的服務入口網站亦說明線上及臨櫃申請流程,包括預估處理時間及一般所需文件,以便申請人用於主張租稅協定優惠。 
  • 常見應備文件包括身分證明文件(外籍人士為外僑居留證及護照)、可證明在台居住事實的資料,以及協定他方如要求特定格式時所使用的表格。 

租稅協定的實務適用往往高度重視文件內容,因此在提出申請前,宜先確認協定他方要求的證明文字及應備文件清單。 

稅務機關經常提醒外籍人士注意的常見錯誤

外籍人士在台灣辦理所得稅申報時,經常遇到一些原可避免的問題。以下是應事先留意的常見風險: 

  • 沿用過期的申報期限: 一般申報期間通常為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但特定年度可能延長,例如截止日適逢週末或國定假日,或財政部另行公告延長。請務必查閱當年度的官方申報公告。 
  • 誤解非居住者的申報義務: 許多非居住者的所得採就源扣繳,未必需要辦理年度申報;但稅務機關的指引亦列明,非居住者在特定情況下須於離境前申報及繳稅,例如取得通常不屬扣繳範圍的特定所得。 
  • 混淆「稅務居民身分」與「移民或居留身分」: 持有外僑居留證或特定簽證,並不會自動決定個人是否屬於所得稅居住者;仍應依住所及在台居留日數等稅法規定判斷。 
  • 未備妥文件即主張租稅協定待遇: 所得稅協定優惠不會自動適用。如欲主張協定待遇,應依規定準備由稅務機關核發的居住者證明,以及協定他方要求的相關表格。 

如您的情況涉及跨境受僱、由境外支付的報酬、股份基礎給付或租稅協定待遇申請,在申報前進行簡要審查,有助於降低查核風險,並避免申報後更正。 

重點摘要

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有助於了解個人具體情況在台灣可能產生的稅務影響。這不僅能確保遵守稅務法規,也有助於充分運用台灣提供的租稅優惠。了解不同類型的稅務居民身分,可協助個人與企業依台灣稅法規劃財務活動、降低稅務負擔,並維持業務順利運作。 

常見問題

1. 非居住者是否須繳納台灣所得稅?

非居住者在台灣賺取的薪資、工資及其他受僱所得,可能須繳納台灣所得稅。在台灣經營業務取得的所得,或源自台灣境內不動產的所得,也可能須在台灣課稅。

2. 申請就業金卡是否即可成為台灣稅務居民?

台灣就業金卡制度為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提供較便捷的居留途徑,並可能有助於其取得台灣居留及稅務居民身分。就業金卡持有人可能享有租稅優惠,包括針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優惠課稅待遇,對高所得外籍專業人士可能具有吸引力。

然而,就業金卡本身屬於移民及居留身分制度;個人的稅務居民身分仍須依台灣稅法所定的住所及居留日數判斷。另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要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得依稅務機關及主管機關公布的條件與申請程序,在特定期間內,就符合規定且超過新台幣 300 萬元的薪資所得部分,按其半數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3. 我是否需要申請居住者證明?

原文曾稱,由當地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核發的居留證明,是個人確認其在台灣稅務居民身分並向稅務機關提出的必要文件。

但如您需要就租稅協定目的證明台灣稅務居民身分,通常應申請由稅務機關(國稅局)核發的居住者證明,而非戶政事務所核發的文件。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申請租稅協定用途居住者證明的官方表格及說明。

4. 在台灣哪些人屬於稅務非居住者?

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於台灣居留 182 天以下的個人,屬於非居住者。居留 91 天至 182 天者,須申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並按規定扣繳;由境外支付的報酬適用 18% 稅率。居留 90 天以下者,其所得通常採就源扣繳,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必申報所得稅。

更完整而言,非居住者通常是指未符合居住者要件,且在同一課稅年度內於台灣居留未滿 183 天者。對於居留不超過 90 天,或超過 90 天但未滿 183 天者,依稅務機關指引,其所得通常按適用扣繳率就源扣繳;但如取得通常不屬扣繳範圍的特定類別所得,仍可能須在離境前辦理申報及繳納稅款。

5. 非居住者是否可適用台灣的免稅額及扣除額?

不可以。台灣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例如新台幣 101,000 元的個人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僅適用於居住者。不過,非居住者如符合台灣與特定國家所簽所得稅協定的適用條件,可能享有較低稅率。

上述內容大致符合稅務機關公布的課稅原則:居住者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僅適用於居住者;非居住者通常依扣繳規定課稅;如欲主張所得稅協定優惠,則須符合協定要件並提出規定文件。

掌握最新全球拓展、稅務與法規資訊——

立即將 Premia TNC 設為 Google 的「偏好來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