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所得稅及營業稅制

台灣稅收制度

台灣稅賦大致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
國税包括公司和個人的所得稅、增值稅和關稅,應缴纳给中央政府;而土地、建築物和購置稅則包含在地方稅內,關稅以外的其他國稅是由財政部下属的稽征機關收取,而地方稅則是由各個地方政府下属的稅務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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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賦種類

國稅地方稅
*所得稅*農地稅
*遺產和贈與稅*土地稅
關稅*土地增值稅
商品稅*房屋稅
菸酒稅*契稅
*證券交易稅車輛牌照稅
*期货交易稅娛樂稅
特定貨物及勞務稅印花稅

* 直接稅

台灣所得稅

台灣的所得稅可以分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應就其台灣來源所得中徵稅。

如果您一年在台灣居住超過183天,根據台灣稅法,您將被歸類為台灣稅務居民,並應台灣以外來源的收入進行最低所得稅的計算。

根據應稅收入徵收5%至40%的稅率,您可以適用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和特别扣除額。

公司所得稅

台灣的營利機構必須就其台灣境内和境外的所有所得(全球範圍),進行申報公司所得稅。

目前的公司稅率為20%,公司必須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提交報表,以結算前一年度的獲利。如果您的會計年度不是從1月1日到12月31日,則應在該會計年度结束後的五個月内申報公司所得稅。

如果收入來自台灣境外,於國外所繳的所得稅可以抵繳台灣的所得稅,但不能扣除超出按台灣適用稅率計算的稅額。

扣繳

扣繳稅款應由款項的支付者扣繳稅額並繳納予政府,而非由收款者繳納稅款。台灣稅務居民和非居民收到台灣來源所得的扣繳稅率如下:

收入類型稅務居民非稅務居民
股利0%21%
薪資、佣金5%18%
利息10%20%
租金、專利費,專業服務費10%20%
獎金10%20%
退休金6%18%

增值稅(VAT)

台灣的營業稅或增值稅系統與許多歐洲國家相似,除稅法另有規定外,在供應鏈的各個階段對台灣境内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徵收增值稅。對進口貨物徵收的營業稅按規定的稅率,應以商品加計關稅、貨物稅及菸酒稅後的總值來計算。有關各項增值稅的稅率請詳閱下表,以供參考。

類型税率
一般稅率5%
出口商品和勞務0%
再保險費收入1%
夜總會和娛樂餐廳15%
提供陪酒服務的咖啡店和酒吧25%
批發農產品貿易商或小型農產品供應商0.1%
小規模商家1%

印花稅

印花稅是針對金錢收據、動產銷售契约以及房地產交易合約進行徵收的稅捐,文件類型和稅率彙總如下:

文件類型稅務居民
金錢收據0.4%
動產銷售契约NTD$12
工程合约0.1%
房地產交易合约0.1%

簽署文件的人有責任繳納印花稅,如果雙方都希望保留原始文件,則雙方均需支付原始文件的印花稅。

貨物稅

貨物稅是對國内生產或進口的特定貨物徵收的一次性稅捐。

證券交易稅

除政府債券和特定的免稅證券外,所有證券交易均應繳納證券交易稅。

證券交易類型稅率(按交易總價)
股票和選擇權0.3%
期貨交易0.000001% to 0.6%

年度申報

暫繳所得稅 所得稅 增值稅 扣繳
頻率 每年 每年 每兩個月 (亦可申請為每月) 繳稅:每月 申報:每年
期限 當年度9月30日 次年5月31日 奇數月的第15個日曆日 繳納:次月10號 申報:次年1月31日
稅額 上一年應繳所得稅的50% 依當年度利潤計算 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 前一個月的扣繳稅款
申報單位 國稅局 國稅局 國稅局 國稅局
審計需求 不需要 -收入超過新台幣三千萬元 -適用虧損扣除 -上市公司/特定行業 不需要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