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服務

香港的雇主必須保存雇員的工資記錄至少7年,並需每年向香港稅務局提交年度雇主報稅表。
香港的雇傭條例涵蓋所有雇員,並在合約條款、法定假期、強制性公積金(MPF)付款、病假和產假以及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方面提供廣泛的權利和保護。
通過外包薪資服務,您可以節省時間和資源,並且可以專註於自己的業務。 TNC 根據每個客戶的具體要求量身定制提供外包薪資服務。 我們將確保準確及時地製作工資匯總表。

我們的服務


  • 計算工資、強積金供款額
  • 準備工資單
  • 人事檔案記錄的保管
  • 準備和提交雇主報稅表
  • 準備和提交員工的個人報稅表
  • 個人應付薪俸稅的計算和稅務安排

薪資服務常見問題

雇員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達4周或以上,每周至少工作18小時,視為受雇於連續合約。 該雇員有權根據《雇傭條例》獲得基本保障。

工資是指雇傭合同項下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和服務費。 包括差旅費、考勤費、傭金和加班費在內的津貼均在工資的定義範圍內。

雇主應在不遲於工資期結束後的7天內向雇員支付工資。

勞動者在受雇期間應當享受休息日、國定節假日和帶薪年假。 雇員按連續合約每12個月受雇後,有權享有帶薪年假。

雇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條例規定的義務。雇員及其雇主均須按雇員相關入息的5%供款,最高上限為1,500港元,作為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歡迎隨時聯繫我們諮詢薪資服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