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11月10日,政府颁布第293/2025/ND-CP号法令,规范劳动合同制雇员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法令取代2024年6月30日颁布的第74/2024/ND-CP号法令, 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月薪标准上调250,000-350,000越南盾(平均涨幅7.2%)。
新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 I区:5,310,000越南盾/月(上调350,000越南盾);25,500越南盾/小时。
- II区:4,730,000越南盾/月(上调320,000越南盾);22,700越南盾/小时。
- 第三区:4,140,000越南盾/月(上调280,000越南盾);20,000越南盾/小时。
- 第四区:3,700,000越南盾/月(上调250,000越南盾);17,800越南盾/小时。
适用区域规定:
- 依据雇主经营所在地执行。
- 特定区域内的分支机构适用该区域标准。
- 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数字技术园区:按涉及区域中最高标准执行。
- 更名、划分或新设立区域:在政府出台新规前,暂按最高标准或原标准执行。
最低工资适用原则:
- 月/小时最低工资是协议和支付的最低水平,确保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并完成不低于规定费率的商定标准。
- 其他付款形式(周、日、计件工资或基于任务的)必须转换为不低于基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小时最低工资:
◦ 月折算:(周薪×52)/12;或日工资×正常工作日/月;或在正常月工作时间内完成的计件工资/任务工资。
◦ 小时换算:除以周/天的正常小时数或完成计件率/任务的小时数。
该法令确保了员工的权利,并为企业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工资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