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和罚款的营业税处理
台湾财政部向企业强调,根据《营业税法》,销售商品或服务产生的赔偿或罚款应纳税。此类金额构成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因为销售金额包括收到的所有对价,包括除原价外收取的费用。
当这些费用与销售活动相关时,企业必须开具政府统一发票(GUI)并申报营业税。非销售活动产生的费用不征税。
如果发现任何少报的销售额,企业可以在任何调查之前提出自愿更正并缴纳相应的税款,这可能符合《税收征收法》第48-1条规定的处罚减免条件。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因交付货物的延迟付款而向客户收取罚款,则此类罚款被视为销售额的一部分。因此,公司必须发布GUI并相应地报告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