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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推出鼓励发展高科技园区的激励措施

越南政府推出了鼓励投资发展高科技园区的激励措施

从3月25日起,第10/2024/ND-CP号令规定,高科技园区将有资格享受相当于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投资奖励。

企业所得税、进出口税、土地费、信贷等优惠政策按照既定投资规定执行。

因此,对高科技园区的投资将在15年内享受每年10%的企业所得税。头4年免税,连续9年减免50%。

高科技园区的项目也将优先参与培训和招聘支助方案,同时在研究和发展、高科技应用、技术转让、高科技农业和创新方面得到支持。
新法令还为私人投资者参与开发高科技园区的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系统铺平了道路。

必须规划与高科技园区良好连接的住房和社会基础设施,以服务在高新区工作的人们。

社会基础设施系统还包括文化工程、公园、花园、绿地和供公众使用的娱乐综合体。

来自国家预算和官方发展援助的投资将优先发展研究中心、大型国际标准实验室、高科技孵化器、培训中心和信息基础设施。如果现有的高科技园区的入住率达到60%或更高,就可以进行扩建。
新法令预计将推动由于机制限制而失去动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发展。

越南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认为,在世界和国内市场发生快速变化的工业4.0背景下,越南政府将科学技术作为现代生产的最重要动力,高科技园区的发展对促进科学技术的实施至关重要。

研究人员表示,人力资源对于创新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华乐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表示,有必要为在高科技园区工作的专家制定优惠的个人所得税和长期居留签证政策。

岘港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表示,从长远来看,应该制定一部关于高新区的单独法律,以促进高新区的发展。

目前,在越南有三个高科技园区,一个在胡志明市,一个在河内市和乐,一个在岘港。

胡志明市高新技术园区成立20年来,吸引了160个项目,总投资120亿美元。

岘港高科技园区成立于2010年,吸引了26个项目,总投资8.52亿美元。
华乐高科技园区成立于1998年,占地约1600公顷,位于达达区和国海区,吸引了102个项目,总注册资本达40.4亿美元。园区吸引了越南电信(Viettel)、FPT、韩华航空航天(Hanwha Aerospace)和Nidec等大型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