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明书
居民身份证明书CoR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签发的文件,以证明他们是香港居民,使他们能够根据全面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安排申请福利。
居民身份证明书足以证明个人是香港居民。一般来说,如果与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安排有关的表格不是由税务局签发的,税务局将不会签署或盖章这些表格,但奥地利、比利时和卢森堡签发的表格除外。
香港主管当局只有在香港与有关税务管辖区之间的全面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安排生效后,才会颁发居民身份证书。一般来说,对于每一项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安排,您每年只会获得一份居民身份证明。请点击此处查看与香港签署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安排的税务管辖区的信息。
申请人应注意,获得居民身份证书并不能保证其申请成功,以享受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安排下的福利。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在国外获得税收减免最终将由条约伙伴决定。条约伙伴将决定该人是否符合所有相关条件,是否有权获得相关福利。如果香港居民认为条约伙伴不应拒绝给予他或她有权享有的利益,香港主管当局将考虑根据相关《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下的相互协议程序,与条约伙伴进行磋商。
为协助香港主管当局决定是否可发出居民身份证明书,任何人士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