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马来西亚临时宽限期的电子发票处理方式 [第 1 期,共 2 期]
马来西亚向电子发票的过渡标志着企业处理发票流程方式的重大转变。马来西亚政府认识到与这一过渡相关的潜在挑战,因此引入了一个临时放宽期,以促进电子发票系统的顺利实施。本文将根据马来西亚当局最近提供的指导原则,探讨过渡期内电子发票处理的细节。
临时宽限期简介
2024 年 7 月 26 日,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对强制实施电子发票系统实行为期 6 个月的临时宽限期。该期限旨在减轻纳税人在过渡到新发票系统时的负担。放宽期根据纳税人的年营业额或收入划分,并为不同类别的企业规定了不同的时间表。
目标纳税人及其相应的放宽期
阶段 | 目标纳税人 | 实施日期 | 临时宽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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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营业额或收入超过1亿令吉的纳税人。 | 2024年8月1 日 | 2024年8月1日至 2025年1月31日 |
2 | 年营业额或收入超过2500万令吉至1亿令吉的纳税人。 | 2025年1月1日 | 2025年8月1日至 2025年6月30日 |
3 | 所有纳税人。 | 2025年7月1日 | 2025年7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
敬请关注下期新闻通讯,我们将与您分享更多有关电子发票临时放宽期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