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电子发票:修订豁免标准和实施日期
马来西亚税务局(LHDN)最近更新了电子发票豁免门槛。从2025年6月起,年收入在50万令吉或以下的企业将免于实施电子发票系统。这比之前的15万令吉的门槛有所增加。
主要豁免准则
要获得豁免,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年收入:低于RM50,000。
- 股权结构:无公司股东。
- 附属关系:不是子公司或公司集团的一部分。
- 关联实体:没有收入超过RM50,000的关联公司。
独资经营者必须考虑所有业务的总收入。如果总额超过RM50,000,他们必须实施电子发票。
重要的实施时间表
对于年收入在100万令吉至500万令吉之间的企业,强制性电子发票的实施已推迟至2026年1月1日。对于那些收入高达100万令吉的公司,实施推迟到2026年7月1日。
额外的注意事项
从2026年1月1日起,企业将被要求为超过1万令吉的交易开具个人电子发票。合并电子发票将不再被允许用于此类交易。
结论
马来西亚最新的电子发票豁免门槛允许年收入低于50万令吉的企业获得豁免。其他项目的实施将推迟到2026年,新的发票要求将从2026年1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