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的盖章程序
股份转让是将现有股东的股份转让给另一方的程序。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在其公司章程中包含一个章节,解释股份转让的限制。
所需证明文件
– 买卖单据,亦称合约单据
– 转让文件
– 申请书(提交给税务局)
– 买卖协议(非强制性)
– 公司章程副本
– 若公司已开始营业,则需提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超过三个月的最新审计报告和经认证的管理账目。
– 如果公司尚未开始营业,则需提供确认函
加盖印花税的时间
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缴纳印花税:
文件性质 | 加盖印花税的时间 |
出售或购买任何香港股票的合同票据 | 出售或购买(如在香港完成)后2天;如果在其他地方进行,则在出售或购买后30天 |
作为生前自愿处置的转移 | 执行后7天; 若在香港境外执行,则在执行后30天 |
任何其他类型的转让 | 如在香港以外地方执行,则在执行后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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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罚款
逾期加盖印花须缴付罚款,详情如下
延迟加盖印花 | 罚款 |
不超过 1 个月 | 印花税款额的 2 倍 |
超过 1 个月但不超过 2 个月 | 印花税款额的 4 倍 |
在其他任何情况下 | 印花税金额的 10 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