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识产权收入税收优惠 - 专利盒制度
专利盒制度(制度)
对知识型经济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资本。鼓励工业、研发和创意部门创造和使用知识产权,可以刺激和促进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频繁的知识产权研发和贸易活动可以促进更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使用。例如,企业在获得基础技术或知识产权后,可以进行产品或服务研发,并为新开发的技术或发明获得专利保护。然后,它可以独立或通过许可将这些专利商业化,为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升级和增值商业化创造机会。知识产权贸易的繁荣也将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服务创造更多机会,如法律服务、评估、管理、咨询和代理服务等。
许多税务司法管辖区已采取税务优惠措施,例如 “专利 盒 ”制度,以鼓励工业和研发行业、创意产业及知识产权用户参与更多 知识产权贸易活动。在香港,《2024 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入息税务宽免)条例》(《修订条例》)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制定,就来自合资格知识产权入息的应评税利润提供利得税宽减。
制度下的税收优惠
符合《制度》规定的特定要求的纳税人有资格获得税收优惠,其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中获得的应税利润的优惠部分将被减按 5%的税率征税(“税收优惠”)。
该制度适用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
符合该制度的要求
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税收减免:
- 纳税人必须是合资格人士;
- 纳税人必须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中获得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
- 纳税人必须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作出选择。
符合条件的人
合资格人士 “是指有权从合资格知识产权中获得收入的个人或实体。
合资格知识产权
根据《税务条例》,“合资格知识产权 ”指研发活动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
– 合资格专利
– 合资格植物品种权;
– 根据《版权条例》(第 528 章)享有的软件版权,或根据香港以外法律享有的软件版权。
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
“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 “是指来自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的收入,包括
- 在香港境内或境外使用或展示知识产权,或使用或展示知识产权的权利所产生的收入;
- 出售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所得的收入;
- 内含知识产权收入,即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中可归属于合资格知识产权的部分;
-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险、赔偿或损害赔偿。
确定应税利润的优惠部分
税务条例采用 “挂钩比例 ”法来确定减按 5%税率征税的应课税利润的优惠部分。这一比例是根据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相对于开发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资产所产生的总支出的金额而定的。
纳税人义务
符合条件者必须在报税表中报告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并将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有关的交易、行动或业务记录保存至少 7 年。
优惠税率和两级利得税税率
如果合资格人士根据该制度作出选择,两级利得税税率将不适用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