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统计处进行的统计调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统计处)定期进行多项强制性及自愿性统计调查,以达致不同的特定目的。所有统计调查均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进行,该条例赋予政府统计处处长进行统计调查的权力。
就强制性统计调查而言,获选的受访者有法律责任作出响应。获发问卷的人士须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问卷。
至于自愿性调查,政府统计处亦希望收到填妥的问卷,以协助制订政策和作出决定。这亦是被访者的公民责任。
所有收集到的数据会绝对保密,不会向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包括政府决策局及部门)发放。收集到的信息仅用于统计目的。
所有适合以电子方式进行的调查,均备有电子问卷模板。如被访者提出要求,我们会以电邮方式把问卷模板发送给他们。
我们亦设有网上问卷系统,方便受访者填写选定调查的问卷。被访者可参阅通知信内提供的网址及登入数据,在网上填写问卷。
以下是一些会向在香港成立的公司进行的调查:
按月统计调查
- 转口贸易按月统计调查
- 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
- 中小型企业业务状况按月统计调查
按季统计调查
- 建筑地盘就业人数按季统计调查
- 雇佣及职位空缺按季统计调查
- 商贸服务及其他贸易活动按季统计调查
按年统计调查
- 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公司按年统计调查
- 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
- 服务输入及输出按年统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