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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按时提交个人报税表

按时提交个人报税表

2024/25 年度个人报税表已于 2025 年 5 月 2 日发出。 纳税人须在报税表发出之日起 1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2 日或之前)将填妥的报税表送交税务局(“IRD”)。 至于独资经营者,则须在 2025 年 8 月 2 日或之前提交报税表。

申报薪俸税收入

在扣除你向认可退休计划(“强积金”)所作的强制性供款前,你应申报年内已收取或应收取的入息。入息包括从职位、受雇(全职、兼职或临时性质)或前雇主的退休金所得的收入。

即使申请了离岸性质的全部或部分免税,也应在报税表的第 4.1 部分申报总金额。然后,您应在申报表第 4.1 部分填写不包括的金额,并填写申报表附录。

扣除及免税额

你可在报税表第 4.3 部分申请扣除薪俸税,如核准慈善捐款和强积金供款。

你也可在申报表第 12 部申请合资格的免税额,如已婚人士免税额和子女免税额。

评税

一般来说,大多数纳税人会从每年第三季度开始收到税单。不过,被评为无须纳税的纳税人将不会收到评税通知书。

不按时报税的后果

如果不按时报税,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罚款,甚至被起诉。另一个可能的后果是,您可能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这是因为在您没有提供相关详细信息的情况下,税务员会发出估计评估,并要求您缴纳多于所需金额的税款。

如果您已更改邮寄地址,但尚未收到报税表,您应通知税务局您的新邮寄地址,并领取一份报税表副本。 请致电 IRD 热线 187 8022 查询是否已向您发出报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