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物品预先分类服务
战略物品包括香港法例第 60 章《进出口条例》(”条例”)所订明的《进出口 (战略物品)规例》附表所列的物品。进出口战略物品必须由工业贸易署署长根据该条例签发许可证。为简化贸易运作及确定产品是否属于战略物品类别,因而须受进出口签证管制,工业贸易署(工贸署)提供预先分类服务。
预分类是一项服务,通过这项服务,贸易商可就以下方面获得建议
- 特定产品是否属于战略商品;以及
- 如果该产品属于战略商品、
- 根据《进出口(战略商品)条例》附表 1,该产品属于哪个类别;
- 今后申请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的产品技术信息;以及
iii. 工貿署為有關產品編配的 “預先分類參考編號”。该编号将极大地方便日后涉及同一产品的许可证申请。
预先分类程序
申请者必须填写预先分类申请表,才能使用预先分类服务。
每份《预分类申请表》应针对一种产品,并必须附有技术规格/数据表。此外,还应在 “预先分类申请表 ”中提供以下产品详细信息:
品牌/制造商名称
型号/零件编号
包含详细技术信息的全面产品描述
原产国(地)
商品的最终用途(如可确定)
预分类结果的发布
工贸部通常在 2 至 3 周内处理预分类申请。
预分类服务有几个显著的优点:
– 申请人无需重复为同一产品提供大量规格说明。
– 为贸易商提供工业贸易署关于产品分类的官方指导,即使没有申请许可证的迫切需要。
– 有助于防止因技术信息不足或申报不明确而造成的许可证申请延误。
– 便于工业贸易署对贸易商提交的技术规格/数据表进行结构化数据库维护,简化产品鉴定程序,减少对制造商澄清问题的依赖。
– 对于被视为非战略商品的产品,预先分类意见可作为承运商的证据,证明该产品未被归类为战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