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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逐国报告 (CbCR) 申报要求

IRAS: 逐国报告 (CbCR) 申报要求

总部设在新加坡并符合特定要求的跨国企业(MNE)集团,必须在 2017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提交国别报告(CbCR)。

什么是国别报告 (CbCR)

CbCR 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提出的一项倡议,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 项目的一部分。其目的是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供跨国企业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收入、纳税和业务活动的详细信息,提高全球业务运营的透明度。

主要要求:

– 集团综合收入: 上一财政年度至少 11.25 亿新元。

– 全球业务: 必须在至少一个外国司法管辖区拥有子公司或业务。

– 最终母公司实体: 新加坡实体必须是多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并在新加坡纳税。

CbCR 申报截止日期

CbCR 报告必须在最终母公司实体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提交给 IRAS。例如,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报告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交。

2022 1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重要通知变更

自 2022 财政年度起,新加坡跨国企业集团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通过 FormSG 通知 IRAS 其提交 CbC 报告的义务。这取代了之前 IRAS 发出年度通知函的制度。

对于有义务提交报告的实体,通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最终母公司实体的名称和税务编号。

– 财务报告期。

– 联系人的详细信息。

 如何提交 CbC 报告

CbCR 报告应以 CbCR XML 格式提交,并遵循 OECD 的指导原则。报告应压缩并设置密码保护,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根据 IRAS 规定的安全准则,需要使用高强度密码。

CbCR 为何重要?

CbC 报告有助于税务机关评估跨辖区的转让定价风险和其他与 BEPS 相关的风险。这些报告为了解跨国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情况提供了宝贵的信息,确保符合当地税收法规和国际标准。

违规处罚

不遵守 CbCR 要求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 IRAS 对逾期申报的处罚。

– 每次违规最高罚款 5,000 新元。

– 对屡次违规的董事取消资格。

– 严重违规者被 ACRA 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