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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和国内增值税(DTT)

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和国内增值税(DTT)

全球税基侵蚀规则简介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二十国集团(G20)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BEPS)下,各司法管辖区正在合作打击避税行为,改善国际税收规则的一致性,并提高透明度。

2021 年 10 月 8 日,135 多个司法管辖区同意改革国际税收规则,确保跨国企业(MNEs)在其运营地公平纳税,新加坡是该框架的成员之一。这项被称为 BEPS 2.0 的改革引入了双支柱解决方案,以应对全球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

什么是 GloBE 规则?

BEPS 2.0 的第二支柱包括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和征税对象规则(STTR)。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该规则通过补税机制确保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其运营的每个司法管辖区至少缴纳 15%的税款。

GloBE 规则包括两个主要规则:
1. 收入包含规则(IIR): 如果母实体的任何低税率组成实体(LTCEs)的实际税率(ETR)低于 15%,IIR 就会对母实 体征收附加税。

2. 低税率利润规则(UTPR): UTPR是个人所得税的备用规则,如果母实体所在的司法管辖区不适用个人所得税,则允许司法管辖区征收补税。

司法管辖区可引入合格的国内最低补税,确保对长期租赁和租赁所得按 15%征税,从而减少对个人所得税或UTPR 的需求。

新加坡的实施情况

新加坡在 2024 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将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的财政年度实施个人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UTPR的实施将稍后考虑。根据前四个财政年度中两个财政年度的数据,这些规则将适用于年收入达到或超过 7.5 亿欧元的多国企业集团。

企业应参考经合组织的指南,了解更多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