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一览表
项目 | 申请事项 | 申请书表名称 | 申报(请)期限 | 受理机关 |
综合所 得税 | 个人灾害损失 | 个人灾害损失申报( 核定)表 | 灾害发生后 30 日内 | 所在地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 |
营利事业所得税 |
营利事业灾害损失 | 营利事业原物料、商品变质报废或灾害申请书 |
灾害发生后 30 日内 |
所在地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 |
营利事业固定资产及设备报废或灾害申请书 | ||||
营业税 | 小规模营业人扣除未营业天數 | 小规模营业人扣除未营业日數申请书 | 灾害发生后申请 | 所在地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 |
娱樂税 |
查定课征之娱樂业扣除未营业天數 |
灾害损失减征娱樂税申请书 |
灾害发生后申请 | 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或分支单位(县辖部分亦可向当地乡、镇、市公所申请) |
货物税 | 货物税厂商,其已税或免税货物消灭或受损致不能出售者,申请已纳税款 之退还或销案 |
申请书 |
灾害发生后 30 日内 |
所在地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 |
烟酒税 | 烟酒税厂商,其已税或免税烟酒消灭或受损致不能出售者,申请已纳烟酒税及烟品健康福利捐之退还或销案 |
申请书 |
灾害发生后 30 日内 |
所在地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 |
房屋税 | 房屋毁损三成以上 | 房屋灾害损失税捐减免申请书 | 灾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 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或分支单位 |
地价税 | 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 术上无法使用 |
减免地价税申请书 | 当年 9 月 22 日前或灾害发生 之日起 30 日内 | 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或分支单位 |
使用牌照税 | 汽車、机車(151cc 以上) 因灾害受损停驶、报废 | 灾害损失减免使用牌照税申请书 | 灾害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 | 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或分支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