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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 台湾关于销售退货和津贴的新规定: 2025 年起要求电子报税

台湾关于销售退货和津贴的新规定: 2025 年起要求电子报税

台湾财政部宣布了一项新规定,旨在提高报税的准确性和效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主在开具电子发票后,如果货物或服务被退回或打折,则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销售退货或津贴证明(折扣证明)。该规定要求卖方将退货或补贴证明上传到税务部的电子发票平台。如果不遵守这一规定,将被处以 1,500 新台币到 15,000 新台币不等的罚款,除非在规定时限内纠正问题。

为了让企业有时间适应新流程,规定了一个宽限期。从 2025 年 1 月 1 日到 6 月 30 日,企业可以提交申报单和津贴,而不会因延迟提交或提交不准确而面临罚款。但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后,企业必须遵守规定,以免受到处罚。税务部敦促企业主更新其系统和报税程序,以确保合规。

该法规旨在提高税务透明度,防止税务记录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差异,使企业和政府都能从中受益。通过采用这一新的电子系统,台湾旨在简化报税程序、减少错误并改善整体收税流程。企业应立即采取行动,避免罚款,并确保在新法规下顺利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