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应计算利息所得
公司向他人借款不收取利息或约定利率低于普通利率时,应按台湾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应纳税利息收入(所得税法第24-3条)。
以下是台湾税务局提供的一个例子:
A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无息借出新台币 1000 万元给股东。到 2023 年底,该股东仍未偿还贷款。A 公司申报 2023 年度所得税时,应按 2023 年 1 月 1 日台湾银行基准利率 2.867%[=1000 万元×2.867%]计算应纳税利息所得额 28.67 万元。
主管机关强调,企业在办理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有贷款给他人,必须依所得税法规定调整利息所得,以免后续税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