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常见的错误或遗漏
财政部中部地区国家税务局宣布,2024 年企业所得税申报季已经开始。为帮助企业确保申报的准确性,该局编制了一份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常见错漏的清单。建议企业仔细查看这些要点,以避免错误并确保合规。
- 业务收入:
(1) 未申报三角贸易和出口的外汇收入。
(2)违反《评估条例》第 15-2 条规定,以交货日期或付款日期而非官方报关日期或邮戳日期确认出口收入。
(3) 年中开始开具发票的小型企业未申报按视同增值税评估的前期销售额。
- 商品销售成本:
(1) 销售废旧物资的收入冲减收入,但未作为其他收入或成本降低申报。
(2)进口材料退税未在同一会计年度从成本中扣除,违反了第 33-2 条。
- 业务开支:
(1) 海外员工支出(工资、差旅费等)缺乏业务相关性证明,且未申报相应收入。
(2) 不符合破产或长期无法收回等法定条件而申报坏账。
(3) 将非业务或个人支出误列为业务损失。
- 非经营性收入和亏损:
(1) 出售外国注册资金或证券的收益不作为应税资本收益申报。
(2) 根据第 24-3 条规定,向股东或第三方提供的无息贷款不按视同利息征税。
(3) 少报保险赔款、出口退税、利息、海外收入和补贴等收入。
- 未分配利润:
(1)投资公司未采用权益法确认税后收益,少报留存收益。
- 其他问题:
(1) 在确定抵免限额前,未从国外收入中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从而导致国外税收抵免计算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