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地域税源原则
香港对在香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采用地域基础。利得税只适用于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利润。简单来说,这意味着在香港经营业务但从其他地方获得利润的人无需在香港就这些利润纳税。
税务局(“IRD”)将考虑以下原则来确定利润来源。
- 事实问题
- 操作测试
- 前期或附带活动
- 做出决定的地方
- 交易毛利
- 海外业务
对于贸易业务,决定货物和商品贸易利润来源的因素通常是买卖合同生效的地点。“生效”不仅意味着合同已合法执行。它还涵盖了合同条款的谈判、订立和执行。
对于销售或购买佣金,当企业通过为产品争取买家或为客户所需的产品争取供应商来赚取佣金时,产生佣金收入的活动是委托人之间交易的业务安排。收入来源是佣金代理人开展活动的地方。
对于服务费收入,如果导致支付服务费的服务是在香港进行的,则需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