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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香港与马尔代夫签署税收协定

香港与马尔代夫签署税收协定

香港今天(马尔代夫时间 5 月 26 日)与马尔代夫在该国签署了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CDTA)。该协定规定了香港与马尔代夫之间的征税权分配,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评估跨境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税负。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Mr Christopher Hui许正宇表示:”马尔代夫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这份全面性税务协议是香港缔结的第52份全面性税务协议,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在扩展香港的全面性税务协议网络,特别是与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税务管辖区方面不断取得成果。我深信这份全面性税务协议将进一步促进香港与马尔代夫的经贸联系。我们会继续寻求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订全面性税务协议。这将增强香港作为商业和投资枢纽的吸引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经济和贸易中心的地位。

根据《香港-马尔代夫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香港公司可享受双重征税宽免,即在马尔代夫缴纳的任何税款,无论是直接缴纳还是扣除缴纳,均可作为香港税法规定的相同收入的应纳税额抵免。

全面性协议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

(a) 马尔代夫向香港居民征收的股息预扣税率上限为 5%或 10%(视乎他们所持股份的百分比而定);

(b) 经营来往马尔代夫航班的香港航空公司的利润,将按香港的 公司税率课税,而不会在马尔代夫课税;及

(c) 香港居民在马尔代夫赚取的国际航运利润将在马尔代夫享受 50%的 税收减免。

在马尔代夫主办的 “亚洲倡议 ”第八次高级别会议期间,香港税务局局长Mr Benjamin Chan陈施维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与马尔代夫政府代表、税务局税务总监Hassan Zareer先生签署了全面性税务协议。

全 面 性 协 定 将 于 两 地 完 成 批 准 程 序 后 生 效 。在 香 港 , 行 政 长 官 会 同 行 政 会 议 将 根 据 《 税 务 条 例 》 ( 第 112 章 ) 制 定 命 令 , 并 提 交 立 法 会 以 先 订 立 后 审 议 的 程 序 审 批 。有关香港-马尔代夫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详情,请浏览税务局网站。

亚洲倡议 “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 ”税务透明和信息交流全球论坛 “于 2021 年发起。亚洲倡议 “的重点是制定切合亚洲需要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在亚洲各地实施税务透明度标准,并加强区域合作。迄今为止,香港和其他 16 个税务管辖区已加入亚洲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