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8 月 1 日起,价值低于 100 万越南盾的进口货物将自动征收增值税
海关刚刚宣布实施第 29/2025 号通知,对通过快递服务进口的低价值货物自动征收增值税(VAT)做出规定。根据新规定,价值低于 100 万越南盾的进口货物将通过快递单位自动征收增值税。
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此前每天约有 400-500 万份小金额订单(低于 100 万越南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中国运往越南。
此前,通过快递进口的价值低于100万越南盾的商品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但从2月18日起,这一增值税免税政策被取消,100万越盾以下的商品仍免征进口税,但需缴纳增值税。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海关系统尚未更新,无法对这些低价值货物征收增值税。因此,海关当局和企业都是手工申报和收税,既费时又费力,还容易出错。
因此,财政部发布了第 29/2025 号通知,为海关系统自动征收增值税奠定了法律和技术基础,目的是实现现代化,减少行政程序,确保为国家征收正确、充足的税款。
根据计划,从 7 月 9 日至 7 月 31 日的试点阶段适用于一些企业。之后,海关总署从 8 月 1 日起正式在所有航空、公路和铁路形式的快递业务中应用。






